| 柳江古镇、瓦屋山两日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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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详情 行程特色:
★登亚洲最大桌山,观飞瀑; ★漫步烟雨柳江古镇;
D1出发地—柳江古镇 含:中餐、晚餐 住宿:柳江古镇 早上统一指定地点集合出发前往游览国家级特色小镇、巴蜀“小丽江”、川西民俗风情小镇——柳江古镇。车途路过洪雅县土特产销售中心,会稍作停顿休息,游客可在休息间隙了解洪雅县当地土特产、农副产品、百世特刀具等产品,给亲朋好友准备一份心意或礼品,与之共享。(因为第二天回程时间较赶,需要的游客请合理安排。) 柳江古镇古名"明月镇",建于南宋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距今已有800多年历史。古镇上古树掩映,古榕、麻柳、梧桐、桢楠等树种随处可见。古镇三面临水,两条河流蜿蜒穿镇而过,境内雨量充沛,常年烟雨笼罩,形成颇具古风的水文化。这里有川西风情吊脚楼、中西合璧曾家园、访古寻悠水码头、亲水临河古栈道、百年民居汇老街,还有圣母山碑林、世界第一大睡观音、108棵千年古树等特色景观。在柳江古镇的街头走一走,踏着青石板、看着老树古宅,河边戏水乐淘淘、喝茶棋牌好生惬意。 D2瓦屋山镇-瓦屋山—出发地 含:早餐 早餐后游览全国大型国家森林公园——瓦屋山(门票已含),瓦屋山景区“春看杜鹃,夏观飞瀑,秋赏红叶,冬睹冰雪”,自然风光“雄、奇、幽、秀”。有杜鹃、珙桐等珍稀植物3900多种,被誉为“世界杜鹃花的王国”、“中国鸽子花的故乡”;有熊猫、羚牛等野生动物460多种,是中国西部著名的观鸟基地;有108个泉眼、70多条瀑布,其中兰溪瀑布三级落差高达1040米,是世界瀑布落差之翘楚;在瓦屋山景区入口换乘景区观光车(景区安全要求必须换乘,68元/人,请自理。),然后乘坐索道上山顶(单行索道40元/人,往返80元/人,必须乘坐请自理。)可尽情在瓦屋山游玩,赏难得一见的原始森林,自由安排行程游玩金花桥、双洞溪、钱窝子/观瀑亭、古佛坪、光相寺、鸳鸯池等景点,邂逅云海、佛光、三日争辉等奇观异景。游览后乘车返回温馨的家。 服务标准 1、门 票:瓦屋山首道大门票计入门票+住宿+餐旅游特价套餐内(旅行社特价采购,优惠免票均不退返或置换;1.2米以下小孩免票); 2、交 通:旅游空调车; 3、用 餐:2正1早餐(10人1桌,若要求增加或升级正餐,请出团前提前告知);用餐为旅游套餐包含不吃不予退费或置换。行程中所有正餐不包含饮料酒水。 4、住 宿:全程入住指定酒店双人标准间或三人间(彩电、独卫),一人一床位,不提供自然单间,出现单房差须由客人自理;住宿为旅游套餐包含未产生住宿不予退费或置换。 5、导 游:提供导游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服务。
费用不含 1、散拼团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酒店非免费餐饮、洗衣、饮料、烟酒、行李搬运等费用; 2、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滑雪场费用、雪上娱乐设施.设备、观光车、索道等费用; 3、按儿童报名超规定标准所产生的餐费、门票、床位费; 4、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及自由活动期间交通、餐饮等私人费用; 5、因交通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6、游客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自费项目: 1、瓦屋山观光车 68元/人(必须消费,1.2米以下小孩免费) 2、瓦屋山索道 80元/人(必须消费,1.2米以下小孩免费)
特别说明: 1、儿童包含车位、半餐,不占床,不含门票,不占床儿童不含早餐及赠送内容; 温馨提醒: 1、行程中行驶时间、车程时间、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顺序等做出适当调整。旅行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保管; 2、由于地域和经济差异,酒店条件无法和大型城市相比较,请您谅解; 3、早餐均在所住酒店就餐,中餐在沿路指定餐厅就餐,但当地饮食与游客饮食习惯有一定的差异,且餐饮条件有限,请做好心理准备, 行程中所有用餐均为提前预定,如若您在行程中取消用餐,费用一律不退;因路途遥远,有可能不能按时用餐,请务必带好巧克力、饼干等干粮; 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天气、道路封闭施工等),我社可协助尽力调整行程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如果实在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实际结算;造成的超支费用由客人自付;造成的景点减少,我社则退还未产生的费用,均只退优惠结算价格后的差价。由于客人自身原因放弃旅游项目(包括景点、用餐、住宿等),我社将不退还费用; 5、游客因自身原因需中途离团,须与导游签署书面《离团申请书》,并传真给报名组团社确认回传给地接社,经地接社确认后方可离团,未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不退,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客人自负。(注:若客人在未提出离团申请情况下私自离团,地接社有权向客人报名的组团社说明情况,并向本地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后,按双方同意解除旅游合同情况处理,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客人自负); 6、客人在行程中签署的团队行程变更确认表及意见单为合同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7、部份景区内和沿途停留的站点(餐厅、加水点、则所)附近均可能会有纪念品,法物流通处、及御寒衣服等售卖点,此类商店和小卖部不属于购物店范围。非我社提供服务,请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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